[重庆私人借钱]重庆市:优化住房套数认定及执行利率标准
自2024年12月30日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套数认定及执行利率标准。
(一)下列情形认定为首套,执行首套利率:
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房。
(二)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二套(或二次),执行二套利率:
1、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房的;
2、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有一套房的;
3、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有一套房的;
不受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
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微信号:网站出租QQ:385668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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