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额空放]重庆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自2025年1月1日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缴存人家庭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住房首付比例调整为:建成10年内(含)的存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建成10-20年内(含)的存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建成20-30年内(含)的存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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